民间借贷:借款人无法偿还,作为担保人,不想继续担保,要如何操作呢?

时间:2024-04-24 作者:无锡律师

你好,有无约定担保期?担保期满前有无向你主张过权利?出借人有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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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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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不还担保人的处理: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
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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