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时间:2024-04-18 作者:无锡律师

小三生小孩不一定是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明知对方已经结婚;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观上是行为人明知对方已经结婚还与其进行结婚登记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生育小孩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链接: http://www.qiangbaocang.com/761860.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法务咨询 永城市律师 郑州二七区律师 湘潭律师 嘉善律师 阜阳阜南县律师 无锡律师 固原律师 宁波律师 余杭区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毕节律师 杭州比较有名的律师 北京律师 深圳律师 潮州律师 宜宾律师 西藏律师 绍兴律师 修水律师 泰和律师 宣城郎溪县律师 长沙雨花区律师 上海青浦区律师 菏泽牡丹区律师 东海县律师 青州市律师 惠州律师 郑州律师 东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