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股东有“不正当目的”

时间:2024-04-17 作者:无锡律师

传销中股东,是如何认定的??组织领导传销罪,如何找到有利证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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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以通过其具有以下情形进行认定: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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