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合同诉讼规定的管辖地是哪,有没有法律依据

时间:2024-02-20 作者:无锡律师

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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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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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不属于以上情形,则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还有合同纠纷等特殊情况则按照各自规定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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